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发布公告向社会发布检举方式,强化对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增强监督、定点帮扶及专责增强监督工作的纪律作风监督。被监督地区干部群众如找到生态环境部增强监督工作组成员不存在违背涉及纪律作风规定情形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的问题,须向派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体现。“公开发表检举方式、动员全社会联合监督,是我们对派驻在部门重点工作展开监督的方式之一。
”派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讲解,该纪检监察组坚决“党中央根本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第一时间到哪里”,固守政治监督定位,切实加强对中央生态环保专员公署、污染防治攻坚战增强监督等派驻在部门重点工作的追踪监督。据介绍,根据举报线索,生态环境部2018年的组织公安部门了有关工作人员违纪问题: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增强督查期间,河北省辛集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二中队原队长李建柱行贿被监督对象现金、变更删改请示材料,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饮用水水源地专项督查期间,山西省武乡县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武留军等人饮酒、并未按规定缴纳餐费,受到党内相当严重警告、撤职等处置;大气增强监督期间,江苏省高邮市环境保护局干部华朝俊等人拒绝接受招待、收买租车费用等,受到减少岗位等级处分,并向社会公开发表通报。为清廉纪律,此次公告中,派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还公布了《生态环境部污染防治攻坚战增强监督工作“五不准”》,即不许违背组织纪律,不许违背工作纪律,不许经常出现不当工作作风,不许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不许违背清廉纪律。同时,所有参与增强监督工作的成员,都必须签订《生态环境部专责增强监督工作清廉守纪承诺书》,允诺不违背以上规定,遵从工作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拒绝。
“除此之外,我们还侧重监督主体责任落细落小落到实处,通过约谈涉及司局负责人,参加入驻培训不会和动员部署不会清廉纪律作风拒绝,敦促中央环保督察组、增强监督工作组正式成立临时党组织、工作完结后积极开展纪律作风自查等方式,以正风肃纪确保工作顺利进行。”派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讲解,下一步,将之后紧盯中央生态环保专员公署、污染防治攻坚战增强监督等重点工作,增大监督力度,极力公安部门监督中找到的问题,以政治冬至胆生态文明,为建设美丽中国获取坚毅纪律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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