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进一步确保县域稀土矿业秩序,有效地遏止向警方非法铁矿违法行为,大余县矿管局紧密结合县域实际,未雨绸缪,惩防举,大力作好新的常态下稀土资源日常监督管理。一是领导责任做到。每年年初,县政府与全县11个乡镇、9个涉及部门签定《大余县确保稀土矿业秩序责任状》,具体各乡镇(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必要责任人,将稀土矿业秩序确保工作划入年度考核范围,细化责任内容,明确责任追究责任,构成齐抓共管合力。
二是宣传教育做到。在县城主要街道、乡镇集市和省际交界地段挂稀土整治宣传标语、张贴通告,利用流动宣传车、制作案例展板等方式,大力宣传非法铁矿稀土的危害性,提升群众对稀土监管工作的了解,发动社会各界大力检举稀土违法违规行为,做群策群防。三是制度实施做到。创建完备“县、乡(镇)、村”三级动态巡查监管责任体系,共计聘用11名乡镇稀土协管员,按照“找到在初始,解决问题在兴起”拒绝,狠抓县内5个稀土资源乡镇日常监管,构建动态化巡查,常态化监管,既捉事前防止,又捉事后严惩,惩防举,狠抓制度末端实施。
四是牵头执法人员做到。严肃贯彻落实《赣粤两省关于联合建构省际矿产资源联合执法人员机制的意见》,增大该县与广东南雄、仁化等赣粤省际“插花地带”巡查监管力度,坚决两地矿管(国土)部门定期开会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分析执法人员形势,及时通报执法人员监察动态,构建边界“一地滋扰、多地执法人员”。在办理跨省矿产资源案件时,实施“边界铁矿联合捉、处置问题再行分家”的模式,始终保持对稀土监管高压压制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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